1.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官军衔分为三等十级,即三级(上将、中将、少将),四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三级(上尉、中尉、少尉)。
2.根据军官的服役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陆军”和“专业技术”的称谓前分别冠以海军空陆军和专业技术军官的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