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间机动车通过陡坡与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机动车夜间通过急弯、陡坡、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
1.如果你要过斜坡,请使用正确的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至少两次)。
2.如果你要穿过拱桥,请使用正确的灯(交替使用远近光灯至少两次)。
3.机动车接近急弯、坡道顶部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应当减速并鸣喇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