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意思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一般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登记住所或者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第二条税法第一条第一款所说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的个人,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等原因,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
居民和非居民纳税人的定义是: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并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人为中国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或者居所,或者无住所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中国。
非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或者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人。非居民纳税人有纳税义务,即非居民纳税人只对从中国取得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即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设立,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虽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自中国境内的所得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