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应少于2个。
2.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应超过5个。
3.当住宅建筑每层公共面积超过100㎡时,应配置一个1A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增加一个1A手提式灭火器。
4.同一配置单元内配置的不同类型的灭火器不属于不相容灭火剂。
5.灭火器的类型与其所在位置的火灾类型相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