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可以在生产现场备齐申请材料和所需物品,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生产许可。
2.审查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组成核查组进行现场核查,如现场核查、查阅文件和核对材料等。
3.审核老师会根据实际现场核查得出总分。总分率符合要求且无0分分项的,判定为通过;如有0个分项,总得分率不符合要求,则判定为不及格。
4.如果判定结果是通过现场检查,但仍有不足之处,企业可以在一个月内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颁发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