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做什么的单位 司法局是什么单位
司法局是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的一般职能由区县级司法局实现,区县级司法局隶属于上级司法行政机构。区县司法局隶属有区县的市司法局垂直管辖,受各级党委和政府领导。各级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工作。在他们各自的管辖范围内。
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起草司法行政地方性法规;编制本市司法行政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组织和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和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四)研究制定本市法制宣传教育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本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五)负责本市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公证机构和公证活动的管理;研究律师和公证员的改革发展,提出实施措施。
(六)负责管理本市法律服务机构和在京设立的外国律师机构;社会团体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制度。
(七)指导本系统的法制教育和专业培训。
(八)负责指导区县司法行政部门管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
(九)负责本市司法行政系统的外事、宣传和交流工作。
(十)指导和管理本市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