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拼音] [s ǐ hu m: n]
2.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不要求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同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进行劳动改造,以观察后效。
3.死缓制度作为我国特有的死刑执行制度,起源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初期镇压反革命运动高潮中我党的一项刑事政策。适用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没有对国家利益造成最严重的损害,但罪有应得,应当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4.死缓的适用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犯罪应当执行完毕;第二,死刑是否必须立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