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不让摆摊怎么办 大家需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
1.国务院近日公布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时间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不需要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
2.目前在农村,农产品销售渠道比较单一,部分农民盲目跟风种植,导致农产品滞销。蔬菜伤农,水果伤农,瓜不断伤农,严重影响农民种田收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农民为了减少种地的损失,会选择在城市摆摊,出售自己的农副产品。
3.对于很多农民来说,在人口密集的地方卖农产品,把蔬菜开到城市去卖,从田间到市场,是增加收入的主要途径。
4.但是农民进城卖农副产品,没有固定的摊位。而且他们不知道摊位的要求,也不知道哪里放,哪里不放。很容易违反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市容等相关规定,最重要的是涉及无照经营。这使得一些在城市摆摊的农民与城市管理者产生纠纷,引发一些矛盾。许多农民或商贩总是担心在路边经营小生意。
5.为维护农民利益,兼顾维护市容市貌,国务院近日颁布了《无照无证经营查处办法》。明确规定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时间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身技能从事依法不需要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不再属于无证无照经营。这意味着,只要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农民进城销售农副产品就是合法的。
6.同时还对城管人员的执法方式进行了限制,对法律、行政法规没有明确处罚规定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适当减轻法律责任,不再没收工具,降低罚款数额。这意味着城市管理者再也不能禁止农民在城市里随便摆摊卖农副产品了,真的有法可依了。
7.该政策将取代《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这项政策的实施肯定会给农民带来很多好处。当然,进城“销售农副产品、生活用品,或者利用自己的一技之长从事依法不需要许可的便民劳动活动”的朋友们要记住,要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点和时间”摆摊。不占道,不妨碍交通,维护环境卫生。毕竟城市的运行也需要秩序。作为公民,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该履行自己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