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项征地补偿费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的确定:以当地统计部门核定的最基层单位的年统计报表和物价部门核定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需要安置的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