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平台管理办法交通部

网络货运平台管理办法交通部,第1张

网络货运管理办法 网络货运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1.据悉,《办法》共4章30条,分为总则、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和附则。首先,《办法》将“无车运输”更名为“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并明确了其定义和法律地位。

网络货物运输是指经营者依托互联网平台整合调配运输资源,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道路货物运输,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同时,为落实“简政放权、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改革要求,《办法》按照不新增许可、不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确定了网上货运的经营条件,放宽了市场准入限制,鼓励新业态发展。

2.其次,《办法》从保障安全、维护权益、改善服务的角度,对网络货运经营者在承运人和驾驶员资质审查、货物装载运输管控、信息备案和运单数据传输、纳税、网络和信息安全、货车驾驶员和货主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服务质量和评价管理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规定。,合理界定平台职责,规范平台运营。

3.最后,《办法》明确了各级运输管理部门对网络货运安全、维权和服务质量的管理责任,以及税务机关对网络货运经营者的税收征管责任;建立了网络货运经营监控管理体系和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完善了信息共享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和行业自律等手段,构建多元共治监管格局。

4.据了解,《办法》是在对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进行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制定的。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将于2019年12月31日结束。2020年起,试点企业可按《办法》要求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县级负责道路运输监督管理的机构应当根据本办法,对符合相关要求的试点企业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依照《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物运输业务。

5.座谈会由中国交通报主办,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有关负责人对新出台的网络货运政策进行了解读。天津云游物流、江苏诺德物流、河南拓赢实业、陕西榆林货运物流、快购出租车、北京中交兴路等企业代表出席座谈会,分享了网络货运平台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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