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人去世,社保可以由有继承权的亲属全额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伤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具体结算方式由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