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健在的退伍军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荣获一等功以上奖励且健在的军人(含退役士兵);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做出突出贡献的国际友人。
5.2019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在此分配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