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活动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并做好监督、考核和实施工作;
2.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调查研究;
3.组织开展公民文明素质教育;
4.协调有关部门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社会宣传;
5、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6、负责全市文明单位的管理;
7.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奖励表彰先进;
8.承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