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主要内容有哪些

慢性病报销2022-07-22  24

劳动法38条内容是什么 一起了解一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事先通知用人单位。

3.现在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停发、少发甚至根本不发工资,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一些用人单位为了赚钱,置劳动者的生命于不顾,让员工在有毒气体、无防护设备等恶劣的生产环境中工作,导致员工中毒、患病、死亡或残疾。针对这种情况,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部法律明确规定劳动者享有无条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特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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