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大部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没有个人医保账户,只有个别地区的居民医保仍保留个人(家庭)医保账户。为实现个人(家庭)医保账户向门诊的过渡,需要取消剩余的个人医保账户。
2.近日,国家医疗保障局、财政部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中有规定:实行个人(家庭)账户的,要在2020年底前取消,平稳过渡到门诊统筹;个人(家庭)账户已注销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