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产权因部分产权人死亡而继承。如果需要过户,可以公证。如果不需要转移,则不需要任何操作。但房屋产权处于待定状态,不影响正常使用。
2.一、所有有继承权的人,夫妻双方,连同身份证、结婚证、死亡证、房产证等原件。,会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证时,除母亲外的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同意将自己的财产份额让给母亲,使财产集中在母亲一人名下)。
3.以上所有人持以上所有资料及公证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具体程序由当地房管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