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退还住宿费

学校退还住宿费,第1张

多地高校明确可退部分住宿费,你们的学校是如何处理的!

近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部分省份或高校对集美人关注的学校宿舍费退还问题做出明确回应!看看你们学校是怎么处理的!

部分地区高校住宿费的处理

甘肃

3月25日,甘肃省教育厅回应称,将出台相关住宿费返还政策。 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开学时间和放假时间明确后,不缩短在校时间的,对寄宿生按原标准收取住宿费;如上学时间缩短,省教育厅将积极与省发改委协调,会同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出台相关住宿费返还政策。 甘肃省教育厅表示。

河南

4月13日,洛阳城 10联动办 在人民网留言板上回复一个河南大学生的时候,他说, 如果住宿费已经按学年收取,根据教育部通知,各学校将根据实际住宿情况合理确定退费方式 。

重庆

4月16日,重庆市教委在回复重庆大学生上述留言时表示,将综合考虑学生学习时间、学分、学校教育培训成本、宿舍费用、住宿时间等因素。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教育部关于教育收费的相关文件精神,积极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相关收费政策。

河北

4月17日,河北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三部门近日转发了《教育部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预警的通知》,并结合河北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学费(教学费)的规定。各地各校不得跨学年或跨学期预收学费(学费),不得在开学或开课前预收学费(学费)。

第二,严格执行住宿费退还要求。住宿费按每学年10个月(每学年5个月)计算。疫情防控期间,学校应当按照学生在校实际停留时间收取住宿费。留校不满一个月的,15天以上算一个月,15天以下算半个月。超出的部分会返还给学生。(以上规定仅限于疫情防控期)

三、严肃查处违规收费。各级教育、发展改革、财政等行政部门。,应严肃查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违反预警规定乱收费的问题。一经查实,除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并在全省范围内公开通报。

四川

4月20日,四川省教育厅下发通知,明确已按学年收取的住宿费,由学校根据实际住宿时间并综合考虑与宿舍直接相关的人员、折旧等成本,在春季学期结束时结算清退。

广东

东莞教育局相关工作人员对此回应:

延期开学的学费和住宿费不会减免,但私立学校的服务费可以按实际天数退还。根据省市现行教育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民办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学期收取。所以在延迟开学的情况下,学费和住宿费是不会减少的。

但是私立学校的餐费和校车费是服务费,可以按照实际天数返还给家长。

以上小编是一些地方高校因地制宜的关于住宿费的信息。不知道你们学校对这个问题是怎么做的?欢迎集美在评论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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