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址标准
(1)根据省社字〔2005〕12号“根据经济社会活动相对集中、人口较多、周边村庄密集的条件确定服务中心建设位置”的要求,一般应设置在生产、生活用品、农副产品定期集市或交易相对集中的村庄。
(2)中心一般辐射3000人左右,服务半径1-2km左右。
(3)中心及周边村村民收入较高,有一定数量的养殖、加工、制造、服务等企业或农户。
(4)中心周边村落密集,人员往来频繁。村落之间有道路相连,处于交通中心。
(5)中心所在村两委班子在村民中威信和凝聚力高,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导重视,措施有力。
2.设施标准
(1)医院内地面应硬化绿化带或树木;房屋外墙应统一粉刷;院子整洁美观,无乱堆放、乱搭乱建;有相应的服务设施;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蚊蝇少,无鼠害;门前有一定的停车位。
(2)营业用房宽敞明亮,光线充足,墙面整洁,门窗整洁;货架是开着的;货物摆放合理,陈列有序,标识清晰,包装整齐。
(3)根据《市供销社关于统一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及供销社相关服务机构名称和牌匾的通知》(资供销〔2005〕6号)要求,名称和标识统一设置在院内或门前显著位置,并附中心平面图和服务项目简介,由区县供销社统一编号。
3.项目标准
(1)有一家经营面积100多平方米的日用消费品超市,主要经营日用品、针织纺织品、鞋帽文具、洗涤用品、五金、家用电器、儿童玩具、饮料副食、生鲜、烟草等品种。
(2)有农资超市(连锁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有一定的仓储面积,主要经营化肥、农药、农膜、中小型农具等品种。
(3)有一定的休闲娱乐场所、体育健身器材和文化活动阵地,如棋牌室、娱乐室、阅览室、公告栏、单双杠、乒乓球、台球等。,配有2件以上物品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4)餐饮、美发、洗浴、农机维修、电器维修等至少有一项服务项目。,而且条件是逐步提高的。
(5)在农业技术、法律咨询服务、医疗、信贷等方面至少有一个服务项目。,而且条件是逐步提高的。
4.其他要求
(1)整合农村资源,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利用率。有条件的村可以争取把服务中心和村委会合二为一,或者利用村委会的院落开超市。
(2)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领导、组织、文化、体育、民政、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支持,提供村民活动所需的部分文化体育设施,开展公益和中介服务项目,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搞好协调配合。
(3)坚持便民、利民、为民的宗旨,更好地为农民服务。
(4)坚持质量第一(1)信誉第一的经营理念,加强管理。经营商品,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依托骨干龙头企业,逐步建立配送中心,不断扩大配送商品的比重,严禁配送假冒伪劣商品。
(5)从事超市管理的服务人员应具备一定的营销知识和管理知识,其中连锁店的工作人员应经总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6)公益性设备设施应由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并及时维护。
(7)卫生安全标准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
(8)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