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南省下辖四个地级市,分别是海口市(2315平方公里)、三亚市(1918平方公里)、三沙市(28平方公里)、儋州市(3400平方公里)。
2.海南省有15个省县级行政单位,包括5个县级市、4个县和6个自治县,分别是五指山市、文昌市、琼海市、万宁市、东方市、定安县、图南县、澄迈县、临高县、白沙黎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乐东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和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