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需要对方身份证复印件。
2.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请求及其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