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优抚补助标准 疑难解答
1.退役军人事务部、财政部近日下发通知,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2.调整后,一级残疾军人因战、因公、因病抚恤标准为每人每年80140元、77610元、75060元,分别比2017年提高7290元、7060元、6820元。
3.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25440元、21850元、20550元。
4.农村红军老战士、农村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55570元、55570元、25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