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大屠杀公祭日不放假。
2.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国家公祭日是中国政府设立的纪念日。以国家公祭的形式,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遇难的30多万同胞。
2014年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国家公祭日。决议的通过,将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活动上升到国家层面,表明了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