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允许擅自装修。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公租房在分配前已进行简单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公租房对象分配到公租房后,原则上不允许再次装修。
2.公租房对象确需根据居住需要进行装修的,须经公租房产权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退出公租房时,个人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公租房对象不得损坏个人装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