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改经营性用房对业主有什么影响 看完这些您就知道了
1.有没有法律允许的变化?不是你想改就改,而是要看法律提供的检查。
2.《物权法》第71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该条款是住宅业主基本财产权的内容,也是原则性、概括性的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人可以行使对具有所有权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括将房屋改作商业用途。
3.《物权法》也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将住宅改为营业用房。业主住宅变更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外,还应当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4.这意味着“居改商”不是无条件的。住宅业主改变住宅用途不能为所欲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5.首先,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中没有相应的禁止性规定。这个条件还隐含了一个命题,就是法律、法规、管理条例有权规定“禁止住宅经营”。
6.其次,“住宅商业用途”必须得到有利害关系的业主的同意,这些业主不仅指“同一建筑物内的其他业主”,还包括“其他建筑物内受影响的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