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版《芳华》和原著最大的区别就是一个像春天,一个像秋天。
有人喜欢春天,有人喜欢秋天,但更多的人一年四季都爱。
坐在电影院里的前30分钟,我,原班人马的一员,其实对冯小刚的改编很不适应:
在原著中,主角小穗子并没有爱上陈灿。她在《芳华》里从来不是主角,甚至不是配角。她只是游戏中的旁观者。
在原著中,咬牙切齿的林其实并没有那么坏。她循规蹈矩,滴水不漏甚至愚蠢善良,不像电影版把弱者称为“骗子”;
原著中,何小曼(电影中改名为“何小平”)的父亲在她6岁时自杀,她一直没有机会给父亲写信。不像电影里,至少有人怀念她成年后的样子。
还是有一些情节的。因为特殊原因,影片没有放映他们。
原著讲了一个故事,你不能慢慢冷冷地哭出来,像秋天的落叶,你看着一切发生。
而是电影版集中了一些让观众泪腺迸发的感情,最后镜头定格在一个温暖的画面里,让你相信春天会有美好的事情发生。
因为需要留在最美好最浪漫的部分,所以影片中省略了原著的最后四分之一。
就像电视剧《亮剑》不会告诉你原著中恐怖的结局一样,电影《芳华》选择了否定或者省略原著中无关紧要的结局。
说明芳华的原创作品
-刘峰-
上世纪70年代,艺术团的活雷锋雷柳峰峰被艺术团的人尊称为“雷友峰”,意思是“另一个雷锋”。
人如谥号,是那个时代的精神标兵。他乐于助人,甚至为他人牺牲自己的利益。
刘枫喜欢文工团里的林黛玉——林丁琪媛。
回头一看,正是在刘峰,刚从新兵营出来的林被指导练习踢腿。林很委屈,最后把刘枫鞋上的月经巾全部踢掉,然后像受了委屈一样哭着走了。
在荷尔蒙的刺激下,刘枫记起了林,一个有着嫁给酋长儿子理想的上海姑娘。
那是一个他妈的年龄。你的内心和身体都充满了爱,爱充满了混沌。你把它给谁并不重要。
-芳华
当时的刘峰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是整个艺术团的“精神领袖”了。像圣人一样,他无私无畏,与世无争。
但他竟然向林坦白了在一个小仓库里。
在电影版里,林的表情很平静,他应付得绰绰有余,但原著里的林却真的吓傻了——
你能想象有一天你崇拜的圣人雕像会从基座上跳下来说“我喜欢你”吗?
在电影版中,林表现得惊慌失措却又镇定自若,留有余地。在最初的版本中,林对着喊了一声“救命!”然后逃跑。
“他怎么敢爱我!”你以为他是圣人,但圣人一直惦记着你。
-芳华
那是一个敏感时期。林被吓了一跳,没有解释。刘枫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原著里的一整场批判会在电影版里被省略了,所以你没有看到刘峰坐在马扎-e上,哭着听观众念他的审判词。
这些审判他的人都是他曾经帮助过的队友。
他们骂他:
脏!流氓!
刘峰最后被送到了伐木公司,临走前一天,只有何小曼来送行。何小曼也是艺术团里的冷门人物。
后来,在中越边境冲突中,刘峰上了前线,失去了一只手,就是抱住林的右手。
失去这只手的过程并没有电影版描述的那么血腥。
原著中,他倒在血泊中,一辆供应弹药的卡车发现了他。司机想带他去急救站抢救,却给司机指了去需要补给弹药的兵团的路。
司机哭着再次把他送到急救站,给他输血,救了他一命。
原著说,那时候,他并不想成为英雄,他只是真的想死。
-何小曼≠何小平-
影片中何小曼改名何小平是对的。因为何小平比何小曼幸福多了。
电影里,何小平的父亲小时候被送进了监狱。她成年后,他去世了,并给她写了一封情书。
原著小说中的何小曼6岁时,父亲自杀。
电影中的何小萍在“最辉煌”的时候接到了父亲去世的消息;原著中的何小曼在疯狂的时候收到了新老公去世的消息。
虽然这个老公就像一个孤岛,即使不是很熟也恨不得登陆,只是给她一点照顾。
电影中用了很大的篇幅讲述何小萍是如何思念父亲,并把父亲当作奋斗的精神寄托。
但原作者何小曼在母亲改嫁后独自度过了童年,他赢得了进入艺术团的机会。
原著中的何小曼并没有像电影版那样偷林的军装,而是拍了照片发给父亲。她只是渴望妈妈的关心,不想把妈妈蓬乱的头发弄乱,弄得一身臭,被艺术团的其他人嫌弃。
但只有刘峰这个活雷锋,在所有男成员都反感跟她组队,摸她,不尊重她的时候,挺身而出。摸摸她,别嫌她臭。
这是何小曼在漫长的一生中得到的唯一一份关爱,足以撑起整个世界。
不被爱的人最能认清善良,最能珍惜善良。
所以她很快意识到,她曾经也只能爱刘峰。
在很小的时候,她就学会了装病来赢得大人的照顾。以至于她终于凭借着在艺术团里换体温计的绝招获得了一些关注。
识破骗局的何小曼最后被送到野战医院当护士。一不小心,他去了报社,成了英雄模范。
突如其来的关注,乍一看是真诚虚伪的追求。
在得到所有的关心后,她开始不相信报纸上登上神坛的自己。就像范进忠一样——她疯了。
在电影里,她真的疯了。
在原著中,似乎她是故意的。
-逝去的青春-
战后,艺术团解散了。电影也留在了这里。
但在原著中,还是有四分之一的情节。
刘峰在老家结了婚,生了个女儿。我妻子是长途汽车售票员,跟别人跑了。
后来他去海南做盗版书生意。当他穷困潦倒的时候,他没有忘记留下一个理发师——他帮助了她,改造了她。
没用。
她拿着他给的“分手费”,去做了整形手术,成了高级美发师,过上了她认为的“美好生活”。但是刘枫还在原地踏步。正如原冈所说,林花了他半辈子去爱,而且他永远也不会再爱了。
在原著中,林离过两次婚:
第一次是因为她知识分子公婆受不了她的“文盲”和她离婚;
第二次,她嫁给了澳大利亚一家餐馆的老板娘。她受不了枯燥的生活,跑了回来。
林又回来了,不再漂亮了,胖了,头发也少了。他的思想已经改变,去适应星星,大海和海浪。
如果现在林被刘枫“感动”,他不会再喊“救命”了。
郝嫁给了她在军团遇到的二流子(电影版里的二流子是文工团的小号手,原著里的二流子是路人甲,官二代)。作为新时代的前卫女性,她事业有成,家庭美满。
何小曼从精神科出来后,找到了刘峰,照顾他,成了他唯一的“亲人”。他们没有成为恋人,也没有结婚,而是成为了彼此唯一的“亲人”。
他们不再需要爱了。刘枫不会爱,何小曼不在乎爱不爱。一个人住就够了。
原著中,刘峰最后死于直肠癌,但在死前,他还在努力为自己的生活制造一些小惊喜。
但在他的梦里,还有林。
原著的结尾是刘枫的葬礼。
以普通而不整洁的方式结束。
没有人流泪。
我估计很多看过电影的人都会思考两个问题:
“如果刘峰没有爱上林,后来会怎么样?”
"如果林没有拒绝刘枫,会发生什么?"
电影没有给出答案,原著给出了。
如果当时丁丁离开了刘锋,刘锋就不会被处理下放,就不会上战场,就不会残废。他带着280元残疾费到山东老家的梆子剧团看大门。
也许现在的刘枫已经是文化厅的副科长刘,而最差的也是组织部的处长刘。他和丁丁一直过着实惠温馨的生活,每天拿着牛奶去接孩子,做一个小厨房。
大幸福无法创造,小幸福每天都在发生。这有什么不好?
-芳华
然而,你我都知道:
无论时代、历史还是爱情,都没有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