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国内很多人都知道《火与冰》是从它改编电视剧《权力的游戏》开始的。估计这期间买会员追剧的人也不少。《火与冰》是美国作家乔治·马丁创作的一部奇幻小说,虚构并描述了中世纪世界的一系列宫廷争斗、战场战斗、旅行冒险和魔法对抗。那么,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受到大家的喜爱呢?我个人认为有以下四点:
1.作者细致的作品。这部小说的第一卷出版于1996年,到现在已经二十多年了。据说作者的更新速度没有电视剧制作的快。在曾经被“催更新”的情况下,作者乔治·马丁依然坚持“慢工出细活”,拒绝为了赶进度而牺牲作品质量。这种文学上的“工匠精神”令人钦佩。
2.宏大的历史背景。小说涉及九大家族,七大王国,不同种族,不同职业,如鬼,野人,无垢者,守夜人等。,并描绘了一个各方势力联合,连横不断的中世纪世界。虽然我们看的是制作精良的电视剧《权力的游戏》,但还是很难完美呈现。这和魔戒三部曲差不多。虽然性能也很好,但总给人意犹未尽的感觉。
3.生动的人物设定。小说中刻画的人物很多,堪称一绝。但并不是简单的把每个角色都弄得面目全非,而是充分体现了人性的复杂与挣扎,给读者或观众更多的思考。比如提利昂·兰尼斯特,人称“小恶魔”,但善于谋略,同情弱者;席恩·葛雷乔伊曾背叛史塔克家族,但最终找到了自我。一向只为金钱服务的波隆爵士,在经历了各种各样的事情之后,变得有点侠义了。这些纠结而丰富的人物形象,既让读者和观众又爱又恨,又符合复杂人性的现实。
4.剧情发展的跌宕起伏。这是一部几乎没有主角光环的作品。今天,这个角色即将到达人生的巅峰,但很有可能在下一秒就被杀死。然而,昨天还蹲在角落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小角色,突然成为影响故事的重要力量。就像那句话,你永远不知道下一块巧克力会是什么味道,离奇的剧情发展,不可预知的故事结局,是吸引读者和观众的重要原因之一。
哦,对了,我喜欢小恶魔和米桑德。大家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