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退休不是员工自己决定的,应该由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审核,根据档案确定员工退休时间,办理相关退休手续!
所以,到了退休时间,用人单位要提前告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告知,员工只能认为还没到退休时间,必须继续工作!
因此,员工上班多领工资是因为用人单位的管理疏忽,而不是员工的过错。但是,员工的劳动是应该得到报酬的,所以雇主必须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要求退还工资完全不合理,退休职工也无法接受。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1、单位可追究人事管理部门的责任,并负责补偿单位为退休职工支付的工资。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平时会随时关注退休人员的信息,会提前三个月去人社部门查阅职工原始档案。
只要到了退休时间,就要及时办理退休手续,要求员工完成工作交接任务。
但单位人事部门没有严格认真履行职责,履行告知义务,没有要求员工交接工作,导致退休员工多工作几个月。这个责任应该由单位人事管理部门承担!
如果单位要求退休职工返还工资,完全是把责任转嫁给无辜的职工,把经济损失转嫁给弱势群体的退休职工!
从而无视劳动者劳动的客观事实,不仅不合理,而且违法!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
2.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按照劳务结算退休职工额外工作时间的工资。由于退休人员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能再按劳动合同处理。因此,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对待退休人员额外工作支付的工资。
毕竟,退休人员付出自己的劳动后,理应拿到自己的工资。至于退休人员领取的养老金,是社保部门发放的,与用人单位无关。
如果用人单位以退休员工已领取养老金为由,要求员工退还加班所领取的工资。这完全是荒谬的行为。
因为退休人员一旦完成退休,所领取的费用将由社保部门按月直接支付,养老金与用人单位无关。
此时退休人员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理应支付退休人员工资。
所以两者并不冲突,更谈不上什么选择关系。所以从法律上来说,用人单位的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不合法的。
所以退休人员完全可以无视用人单位要求返还加班工资的要求,不接受用人单位的这种说法。如果用人单位通过其他方式强行返还这部分工资,退休职工可以通过向当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工作时间应得的工资。好了,我就简单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以上分析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一些帮助。有兴趣的可以关注【视职场】,为你带来更多职场知识,帮你解决职场困惑。请在下方评论区留言,发表你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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