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与自然的关系有两个方面:一方面,人是自然的产物,自然及其规律的变化和发展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人类社会依赖于自然及其规律的变化和发展;另一方面,人类社会出现后,由于人类意识的主观能动性,我们能够正确认识客观自然及其规律,帮助规律改造自然,为人类服务。它们相互对立,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从而形成独特的人与自然的对立统一。
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然界的变化和发展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存在、变化和发展。首先,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源于自然。从原始生活到人类社会的诞生,经历了亿万年。在这期间,生命的变化和发展是自然界变化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是自然界的孕育和伟大创造。这不仅是唯物主义,也是唯心主义。必须承认,中国传说女娲用泥土造人,西方圣经上帝创造亚当夏娃,都是用天然材料制成的。否则,什么也没说。其次,自然界的存在、变化和发展从根本上决定了人类社会的存在、变化和发展,这一点大家都有同感。更何况空空气、阳光、水,人们的衣食住行各方面,社会制度的结构、建立和发展,都是取自自然。他们遵循自然规律,脱离自然而变化发展,更谈不上发展,甚至谈不上存在。
人类具有自觉认识和改造世界的能力,即主观能动性。因此,他们能够正确认识自然及其规律,利用规律改造自然,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谋求利益。自从人类社会出现以来,在我们居住的地球上和地球附近空,到处都留下了人类的足迹和成果,从而形成了人类社会的发展史。然而,这种能力和功能必须建立在尊重自然及其规律的基础上。人的主观能动性必须受到客观自然规律的制约和约束,否则就会受到自然和规律的惩罚。历史上几个文明的灭绝,沙漠化,全球变暖,灾害性天气频发等。就是证据。
总之,人类社会来源于自然,依赖于自然,又受自然制约。人必须尊重、敬畏、爱护自然,遵循自然的规律和要求去获取自然。这也是师法自然、人与自然和谐、生态文明的真谛和要求。参考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