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说说自己的看法。
据司马迁《史记·刺客列传》记载,这是一个真实的历史场景。这本传记记录了五个刺客的故事:曹沫、颛顼、玉让、聂政和荆轲。
荆轲的这一段,说的是公元前227年,荆轲带着燕杜康的地图和范的人头到秦国刺杀秦王。事情是这样发生的。最后刺杀失败,荆轲死了。接下来的五年,燕国被秦国灭了。
看到有朋友怀疑它的真实性。按照秦的制度,使臣要把东西通过朝廷总管送过去,然后交给郎中令,最后交给皇帝。
我查了《刺客列传》,对当时的情景有详细的记载:我去了秦国,拿着一千块钱和钱,离开了秦国的宠臣之子。贾预先对秦王说:“燕王确实畏惧君王的威严,但不敢调兵反叛武官。他愿举国为内臣,居诸侯之列,以县为贡,守先王祠堂。我不敢坦白,我想把范斩首示众。我会给你一封信,闫希会王子把它送到法院,这样他就可以听到国王和服从他的命令。”王文志喜出望外。他在法庭上任命了九位客人。见燕使者咸阳宫。
大概意思是荆轲带着秦武阳的地图,范的人头,以及大量的金银珠宝等财物去见太子。他事先贿赂了秦王的宠臣孟佳,好让自己顺利面见秦王。秦王非常高兴,立即在咸阳宫召见荆轲。
由此可见,不经过任何朝廷官员,晋见秦王是有依据和可信度的。最后受贿的大臣孟佳应该也没有什么好下场,但是没有历史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