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认为地铁无权检查他们的包,法律法规也没有授权公司从事这样的行为。但事实上,乘客与MTRC之间的关系不是行政法律关系,而是合同关系。我们国家的人近百年来缺乏契约意识,导致地铁公司只是用规定告诉乘客,你要接受我的安全检查。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每个地铁站都应该在入口处贴上地铁公司和乘客之间的标准合同,写明乘客和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乘客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接受安检。并在每张地铁票背面注明这一点。有的人总觉得自己的权利比天还大,根本摸不着;但是人只有在荒芜的荒原上才有无限的自由和权利。当你遇到另一个人,你的自由和权利就减少了。
在地铁公司与乘客通过购买地铁票而建立的合同关系中,地铁公司的义务是在合理的范围内安全顺利地将乘客运送到目的地。地铁公司为了实现这一义务,保证其他乘客也能得到这样的服务,要求乘客履行安检义务。如果你认为这个合同不合理,你可以不订立这样的合同。可以去监管部门申请听证,去法院要求修改霸王条款。但是在法院支持你之前,你想接受地铁公司的服务。对不起,请接受安全检查。
这和在酒店禁烟区吃饭,不抽烟,不在博物馆拍照,不在演唱会上大声说话,不录剧(后两项在门票背面有明确说明)是一样的。接受服务是你的义务。不要以地铁是公共服务为借口,说地铁公司和乘客之间没有合同关系。水、电、气、暖都是公共服务。当你需要查你的各种表的时候,当你需要交费的时候,当你被禁止随意改线的时候,都是你需要履行的义务。
你有权不交水电费,水电公司也有权切断你的水电。你有权拒绝安检,地铁也有权拒绝为你提供服务。没有权利就没有义务,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只讲权利,不知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