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来源:“公民母语”微信微信官方账号
女权活动家魏婷婷去年3月初因计划在地铁站外散发反性骚扰传单被警方逮捕。她和其他四人在被拘留37天后被保释。她们一出名,立刻成为备受关注的“女权五姐”。
在网上,你可以找到魏婷婷关于性和爱情的网上帖子或者一些会议的发言记录。手淫和性在她眼里可能就像吃饭一样,不需要忌讳和掩饰。事实并非如此。去年,她在北京海淀区派出所的水泥站台上把自己摸得高潮迭起。
在她的监狱笔记(三):3月7日发生的事情中,她写道:我在里面摸了摸自己,裹着被子,过了一个(chao)的时光……(外面不时有两个狱警走来走去,哦卡卡)
看血腥的色情片或者自己喜欢的对象自慰都无可厚非,但是她被关押的地方“灯光昏暗,没有暖气,有点像电视上“人渣洞”里的联排别墅。每个‘监狱’大约5平方米,方形的房间是水泥做的,有一个7字形的半米宽的平台,可坐可卧,上面丢着一床又破又脏的薄被子。”一般来说,在这样泥泞恶劣的环境下,很难有性欲。似乎她不仅在破破烂烂、脏兮兮的被子里有性欲,还用手触摸钢琴键盘,通过流动的触摸让性欲充分显现。
按照她的说法,“为了抵抗内心的悲伤,也是为了缓解压力”。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吗?本着学以致用的原则,结合自己浅薄的心理学知识,试着做一个分析。
公安机关是国家暴力机器。虽然像《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等一些法规对警察的言行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以限制暴力的滥用,但现实中,警察不依法办案并不是什么特殊的新闻事件。在百度新闻搜索关键词“警察刑讯逼供”,可以搜索到一万多条相关新闻报道。陈曼冤案、胡歌冤案、赵作海冤案也与刑讯逼供有关。
并通过魏婷婷自述的经历,看她在警局里的遭遇:
被要求交出手机和电脑的密码,脱掉雪地靴,穿着拖鞋走进去,摘下眼镜,变成瞎子。如果我想喝水,我必须站到门口喝,然后进去,所以我在里面呆了24小时。
可以看到,魏婷婷的眼镜被强行摘掉,她保暖的靴子被要求换成拖鞋,她不得不出去喝水,又破又脏的被子让她无法入睡。当她被剥夺了主要感官和睡眠后,她的感知和辨别能力受到很大影响,开始产生“许多不好的联想”。她甚至想到了之前被关押在朝阳区看守所,后因病情严重送院后死亡的曹女士。
魏婷婷内心的悲痛可以说是当时警方设置的特殊环境造成的,但实际上,她是在为自己的一些联想而难过。从心理上来说,很难区分那个特殊时刻是外界的还是自己强加的悲痛,她处于婴儿混乱状态。
美国国安局的审讯手册也指出,这种混乱的主动状态就是酷刑的目的。手册上说,自我施加的痛苦必定会造成一种“存在的混乱”。
被拘留者可能会因为某种程度上向警察屈服而感到无法维护自己尊严的自责,甚至自己最私密的部分也被侵犯(比如上交各种密码,被要求说出各种细节),而焦虑和内疚则从自责中涌出,自己成为自己“堕落”的见证人。多么残酷的现实!
在弗洛伊德看来,外部暴力带来的危险和力比多的诉求基本一致,小我害怕受到伤害。
力比多是身体本能的求生欲望,寻求快乐,逃避痛苦。它不受任何教育的控制,它的唯一目的就是获得满足。然而,自我受制于各种规范和文明社会理想形象的要求,受制于各种权威。可见,力比多不可避免地与自我发生冲突,而这种冲突往往是精神上的冲突。很多性骚扰者一旦到了人多的地方,就会产生这种强烈的心理冲突,甚至在这种冲突下实施性骚扰。
此时,魏婷婷受到警察的各种暴力限制,她的自我受到了伤害或威胁,甚至出现了不祥的联想。她为什么再次利用力比多给自己带来第二次精神冲突?
事实上,在警方的各种限制中,被拘留者自己的身体由自己控制,自己的感情由自己决定的信念已经被打破,这让被拘留者感到尊严的丧失。严重的情况下,绝望和撕裂的焦虑甚至会侵入被拘留者的内心空,囚犯在极度匮乏感中迷失,即主体消失。
魏婷婷,我们这篇文章的主角,绝对不是认真的。当她觉得自己的身体在某种程度上不受自己控制的时候(各种限制行动),当她觉得自己的感受不由自己决定的时候(很多不好的联想),她的心理防御机制就发挥作用了。
在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中,描述了许多心理防御机制,其中一种是潜在抑制,是指个体无意识地将意识中的对立或不可接受的冲动、思想、情绪或痛苦经历压抑到潜意识中,使当事人察觉不到,以避免痛苦继续。
为了“抵抗”自己意识的屈辱和悲哀,她压抑了这种感觉。比如她短时间内做深蹲踢腿健身,打坐打坐,转圈唱歌。当然,她也不应该错过床下双手可以随意控制的性器官,实施了高潮时的潜伏防御机制。
在打破无法控制自己身体的困境中,可以完美的享受自己的身体,这也让自己的身体享受到了“自由”。那种快感,用她的话说就是“背叛大哥的快感”。其实就是践行自己的身体由自己掌控,自己的感觉由自己决定这一信念的快感。
在文章的最后,我想留下一个问题,潜伏防御机制是那一刻最好的防御机制吗?希望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欢迎留言!
(注:实际上,仅仅根据一篇关于魏婷婷自我经历的文章进行心理分析是草率和肤浅的。本文只是心理学方面的理论交流,不作为实践参考。如有不足之处,请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