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空先生:性格这个词,简单来说就是对一个人的整体从其内信到其外延、其特征的高度概括。其内信主要指人的道德品质;它的外延是指人作为权利和义务的主体资格。性格有自己的特点,简单描述如下:
第一,思想道德素质是人格的主要内信。社会生活中的人,无论从事什么样的行业,处于什么样的职位,都是被一个人的人格所尊重和崇拜的。“人格”这个词虽然没有说在人们的嘴上,也没有写在人们的脸上,但它却实实在在地记录在每个人的行为中,生动地反映在人们的一举一动中。大家都在注意加强自己的人格修养,同时也都是心理平衡。大部分人在天平上的定星基本都是向外发光的,旨在让别人观察和衡量自己的性格。所以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人格”二字在人们心中的重要地位,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为它是人们思想道德产品的集中体现,没有什么比它更直接、更能说明问题了。所以,每当人们遇到重大问题,或者涉及金钱、名誉等的事情。在日常生活中,为了让人相信,他们会用最恰当、最感人的话引起对方的注意,那就是“我以人格担保这一点”。这时,“人格”二字就成了至高无上的“无字契约”。这时候,人格这个人类思想道德的象征,就有了它的特殊作用和无限的无知,不经意间凸显出来。
第二,权利义务的主体资格是人格的延伸形式。人在生活中做的最多的就是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在这种社会里,大多数事情都有两面性。每个人在这件事上都是主体和客体,享有权利,承担相应的义务。在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过程中,每个个体都不是考虑的重点,重点是人的延伸形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格。法律上人们的地位和地位是平等的。不平等或者人们是否相信,唯一重要的是人格的品格,你的权利和义务的负荷水平和承受能力。作为权利义务主体资格的延伸,人格魅力将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第三,性格有自己的特点。就性格而言,千奇百怪,变化多端。所以形容为:“人生五花八门,多种多样”。即便如此,人还是有以下三个共性:稳定、遗传、独立。一是稳定。就性格而言,美丑一旦形成,极难改变。因为性格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长期的社会生活磨砺和积累沉淀造成的。已经基本形成了生活习惯,而习惯的力量是最可怕的,也是最难改变或消除的;第二是遗传。俗话说,种下什么树苗就会结出什么果实,播下什么种子就会开花。现代医学叫遗传学,用老百姓的话说叫追本溯源;第三是独立。在不同的人格中,无论是真、善、美,还是丑、假,即使是同一范畴,也是有差异的,各有各的特点,极其明显。不是一刀切,一个模式,一个统一的方案。
通过简单介绍可以看出,人格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表现出来的思想道德品质的高度概括,也是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资格。它有自己的内涵、外延和特点。谢谢你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