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出去的女儿就相当于泼出去的水。结婚后,他们不得不随别人的姓,但对于他们出生的家庭来说,他们成了外国名字。
在古代的祖坟里,一个最起码的规则是,只有同姓的人才合葬。如果葬了其他姓氏的人,古语会说“这叫其他姓氏的人抢地”,意思是以后会出现一家独大的情况。
出嫁的女儿就更不用说了,如果家庭不幸,未婚的姑娘死了,也不能葬在祖坟里,哪怕墓地就在祖坟旁边。“祖坟旁的女儿坟,世代不如人”。迷信认为,如果祖坟旁边有女儿坟,称为“阴侵坟”,则预示着未来家族成员大多婚姻状况不好。男人娶不到媳妇,女儿就嫁不到有钱人家,孩子变成傻子的几率就会无限增加。
那么一个现实的问题就产生了,离婚的女人死后会葬在哪里?古代没有离婚这个概念,只有“休妻”,绝对数量很少。这种情况下,大部分还是会要求原公婆合葬。
古代对女性的歧视还不止于此。嫁出去的女儿,死前从来没有得到过什么好的待遇。有些地方的习俗甚至不允许嫁出去的女儿埋祖坟(尤其是有兄弟的),也不能扫地添土。他们的名字不能留在祠堂、家谱和墓碑上。
从对女儿所生子女的称谓,古人的心态一目了然。“外甥”在家里人面前都能看到,总有个“外”字。
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现代,“祖坟”这个词对城市里的居民来说几乎是陌生的。和儿子比起来,女儿就是那个甜甜的小棉袄。在古代,所有这些歧视性的限制都被“嘲笑”挖了个坑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