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量刑标准

东厂和西厂2022-07-12  23

新刑法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二)个人贪污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三)个人贪污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并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轻微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多次贪污不处理的,按照贪污数额累计处罚。二。修订后的新刑法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第三百八十三条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多次贪污不处理的,按照贪污数额累计处罚。犯第一款罪,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返还赃物,避免或者减少损害发生的,可以在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下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在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下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同时决定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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