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市场的大供求关系不改善,任何行政指令都会被扭曲和规避。房屋买卖只是民事合同关系,靠政府来规范是倒退。如果真的要从法律层面去论证,政府在这样一个合法的民事业务过程中是没有话语权的,最终的法院判决也绝不会以此为依据。只是双方的合同和民事法律来定分和止争。
不过,无理由退房政策的善意还是值得称道的。这就好比有些地方针对老年人的产品无理由退货政策,解决不了老年人(购买者)的需求。这种善意的政策不过是扬汤止沸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