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的最后,安迪并没有放弃一切,回到原点,而是勇敢地选择了自己想做的事情。最后她不是去报社应聘了一直想做的记者工作吗?在著名时尚杂志工作并不是安迪来纽约的初衷。她想来纽约只是想做一名记者,做一些她认为有意义的报道。但就像很多刚毕业的大学生一样,他们的第一份工作往往不是他们最想做的,而是因为生计不得不选择的。
最终,在经历了一系列职场磨难后,安迪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她发现自己还是不习惯时尚圈的出轨,这让她很惊讶,很尴尬,也很反感。她不惜放弃外人认为很优越的事业和机会,只为做自己喜欢的样子。影片最后,安迪清新、利落、时尚的着装也透露出这种含义。安迪不再是从西北大学来到纽约的乡下土包子。她是一个独立自信的职业女性,可以自由选择自己喜欢的职业,并为之奋斗。
安迪的男朋友不是一个目光短浅的人。他并不嘲讽安迪的工作,而是认为自从在时尚杂志工作后,安迪的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在大学里,安迪对正义和公平的信念以及他做出伟大新闻报道的理想都不复存在了。安迪变成了一个只想着衣服搭配,帮老板女儿做作业,牺牲个人生活来满足老板任何粗暴要求的男人。这就是安迪的男朋友反对安迪在时尚杂志工作甚至分手的原因,因为安迪已经不是原来的安迪了。
同样,安迪的同事艾米丽,虽然小气、吝啬、爱说三道四,但在她病得要死的时候,依然坚持工作。影片最后,她在车祸后离开不久,就一瘸一拐地去上班了。这是什么意思?当然,一部分原因是米兰达是个穿普拉达的魔鬼,但更多的原因,我认为是因为她热爱时尚,在时尚圈工作,这是她自己的职业选择。
其实这是一个教职场新人端正态度的故事。虽然毕业后你可能会从事一份你不喜欢的工作,但你仍然要全力以赴,因为你仍然可以从中学到很多。当你保质保量的完成每一项工作,总会有意想不到的人认可你,欣赏你,给你提供更好的机会。我觉得米兰达在片尾浅浅的一笑,完全可以说明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