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本市医疗保险基金预算、决算的编制、管理、支付和审计。(二)负责本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和基金结算支付。(三)负责本统筹地区社会保险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就医管理。
(四)负责全市公费医疗管理和公务员基本(补助)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和医疗管理。(五)负责新医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本市非统筹地区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结算及就医管理服务。
(六)负责与社会保险定点医疗、医药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进行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协助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定点医疗、药品机构执行政策法规和医疗服务协议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定点医疗、医药机构记账医疗费用的审核。
(七)负责监督检查二级经办机构办理的具体门诊项目,以及二级医院复诊、转诊、异地就医审批等业务事项。(八)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医疗管理服务标准、流程和宣传资料,提供相关业务查询和咨询服务,受理相关投诉。
(九)负责社会保险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的需求和测试,负责标准数据库建设和数据管理维护。(十)组织并参与社会保险医疗服务及相关政策的调查和统计分析。(十一)负责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统筹、指挥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