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户开放”政策的内容:
(一)不干涉任何通商口岸或中国所谓利益或租借地的任何既得利益。
(2)中国现行条约关税适用于所有势力范围内所有港口(自由港除外)装卸的货物,不论其国籍。这种税是中国政府征收的。
(三)在各自势力范围内的任何港口,对其他国家船舶征收的进港费不得高于对本国船舶征收的进港费;在各自势力范围内建造、管理或经营的铁路,他国主体运输的货物应与本国主体运输相同货物相同距离所收取的铁路运费相等。
美国的这一政策,是在承认和维护外国列强在中国租借领土和势力范围内的特殊利益和既得权利的前提下,确保各国机会平等和自由贸易,使整个中国市场对美国商品开放。
门户开放政策是美国在1899年首先提出的。这是美国侵华战争的一个“里程碑”。同时受到列强的广泛欢迎,使他们暂时同意了侵华的步骤。它阻止了列强之间由于在中国利益的相互冲突而导致的尖锐矛盾的进一步激化。结果,大国在这个问题上从在中国争夺利益变成了相互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