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他们感到羞耻。
他们消费一个女孩的不幸生活,利用公众的同情。他们突破了道德底线。
即使作为公司法人,也要有节操和社会责任感。
也许罗萧艺真的病得很重,但罗尔一家的情况被捐赠公司夸大和扭曲,以欺骗公众。
到目前为止,据说通过这种“营销”,相关公司和个人获利颇丰。
经过一番折腾,公众至少会在下次真的有困难,不能自助的时候,犹豫着呼吁众筹。最有可能的是,很多人不会再相信或者捐了。
他们封锁了后来需要帮助的人的生活。
在我看来,这件事的社会影响极其恶劣,扰乱了社会风气。
更有甚者,他们为了巨大的私利而作弊,已经触犯了法律。
个人建议公检法对涉嫌“诈骗”进行调查,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