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有七种罪源。圣托马斯·阿奎那是13世纪多米尼加人的一位牧师,他列举了各种恶行。根据天主教教义,“根据约翰·格雷西安和格雷戈里一世的观点,我们可以区分信徒经常遇到的重大恶行”。意思是“源”或“根”。在天主教教义中,提出“根据约翰·格西安和教皇格里高利一世,可以区分信徒经常遇到的重大恶行”。这里的“显著”是指这些恶行属于罪恶之源,比如小偷的欲望来自贪婪。这些恶行最初是由修剪草坪的希腊神学僧侣庞义所写。他们是暴食,欲望,贪婪,愤怒,懒惰,悲伤,自负或傲慢。庞义观察到,那时的人们逐渐变得以自我为中心,特别骄傲。懒惰在这里的意思是“精神上的懒惰”。贪婪:失去控制的欲望是七宗罪的焦点。其他的罪只是对非理性欲望的补充。情欲:肉体的欲望,一般指对性愉悦的过度贪欲。暴食:暴食,浪费食物或暴饮暴食食欲,为了享乐而暴饮暴食,都是暴食罪。嫉妒:对财产的渴望,因为对方拥有的财产比自己多,自己心生怨恨(这里的财产不仅限于资产,更多的是指人才。懒惰:逃避的欲望,懒惰和浪费造成的损失是懒惰罪的产物。自大:对优秀的渴望,过度自信导致的自我迷恋,处处觉得自己高人一等,这就是自大。狂怒:复仇的欲望,源于内心的狂怒、仇恨和愤怒,导致情绪失控,强烈的复仇欲望称为狂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