霉霉虽然红了,但标签依然是“乡村音乐女歌手”“创意女歌手”。但是碧昂斯是一姐。
你知道,美国人的欣赏风格和中国非常非常不同...
在中国这里,我喜欢听曲调优美、歌词优美、感情感人、投入的歌曲。
而美国人则喜欢听节奏感强、歌词简单无脑的歌曲,更多时候歌词只是节奏的一部分。
所以听听碧昂斯的单身女士...举起你的手,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就是这个意思。中国人听到有人这样唱中文歌,大概会诅咒哦,你妈的。
发霉的乡村音乐被主流音乐改造过,但比起碧昂斯,歌词还是很多的,更多时候歌词是有实际意义的。
虽然很多中国人喜欢霉...但是...个人观点...她很难超越碧昂斯的地位...毕竟一个人的影响力很难扭转一个国家的整体审美趣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