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电费和煤气费
1.家庭用电量:0.61/千瓦时;谷0.30元/千瓦时。
2.居民生活用水:市自来水公司供应的居民水费为1.03元/m3;排水费(按用水量的90%计算)实行阶梯式水价计量制度。每户每月用水基数为15立方米,全年累计用水量为180立方米。基数0.90元/立方米,超出基数部分1.00元/立方米。两户及以上共用水表的居民暂按0.90元/立方米收费。
本地区由镇级自来水厂供应的居民水费为1.10元/m3;排水费(根据实际用水量)为0.60元/m3。
3.燃气:管道气1.05元/立方米;管道天然气2.10元/立方米;计划瓶装液化气价格按市物价局规定进行调整,现行价格为83元/瓶(14.5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