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毓明案扑朔迷离,根据最新透露的证据,好像律师才是受害者,这难道是真相吗?

序言怎么写2022-07-11  17

包的案子真是扑朔迷离。他不像一般的性侵幼女案。不管包最后该负什么罪,他都是罪有应得。

最起码,2015年李星星(化名)母女俩在宁见面的时候,他说第一眼看到女孩就觉得太大了,至少1.7米。后来,邢妈妈告诉了他她孩子的悲惨命运。他说这孩子可怜,想帮帮她,女孩看到他就一拍即合。

按道理,包某收养孩子的时候是准备收养婴儿的。他在QQ上联系星妈的时候,星妈应该已经告诉他孩子的年龄了。孩子13岁,包某42岁。他是一名律师,他清楚地知道一个单身男人必须超过40岁才能收养一名女婴,这样他才能见到星妈。为什么他听说那个女孩13岁?见面后,他形容自己是救世主。“做对他最好的人”、“要星星不要月亮”、“忘恩负义”等等。我认为他决定收养这些明星是不怀好意的。

他们是在10月份认识的,当时明星们并没有和鲍一起去,而是和网络保持联系。大年三十,包从北京到南京见明星,到天津过年。当晚他性侵了她,犯下了罪恶的种子。那一年,刚刚十四岁,鲍某是律师,当然知道如何逃避法律责任。因为与十四周岁以上的幼女发生性关系,如果是自愿的,不会被认定为强奸幼女。

一切都是包某设计的。包某见明星的时候,是2015年10月。过年才三四个月,你敢说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头和一个13岁的女孩谈恋爱吗?你不是说要领养一个女儿吗?你说你现在和一个女生谈恋爱,你把录音和对话作为证据曝光了,证据真假我就不说了。明确表示你们不是长时间恋爱后同居,而是在你性侵小女孩后,用糖衣炸药把她打昏。

包某得到了一个14岁少女的身体,还以为自己是胜利者。他只是想花点小钱散散心,却不知道这个女孩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因为她14岁的时候就被侵犯了。当她抓住这个把柄时,她要求更多,甚至全世界。

违法就是违法。如果他不犯法,别人能抓到他吗?违法的人应该受到法律的惩罚。他冤枉?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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