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6日下午4时许,广西玉林市容县陈村发生一起命案,共有4人遇害。
据悉,犯罪嫌疑人为陈村女性。遇难的三个人是孩子,一个女孩和两个男孩。在残忍地杀害了三个孩子后,嫌疑犯自己服毒自杀了。
嫌犯为什么要杀三个孩子?这要从孩子父亲谢某说起。
想共度时光,谢某却中途反悔。谢某与嫌疑人均有自己的家庭和孩子,但不知从何时开始交往,并逐渐发展为情人关系。
在爱的深处,自然会有一些海誓山盟。某次约会后,谢某向犯罪嫌疑人承诺,要和她在一起,开辟新的生活。
但前提是两个人都需要先离婚,目前的婚姻状况可以解除,才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一起。按道理来说,这个想法是没有问题的。虽然双方都有违伦理,但私奔前想到离婚是合法的。
结果犯罪嫌疑人很快就和丈夫办理了离婚手续。至于为什么她老公会痛快的同意离婚,我估计大概率是她会以出去为条件。
离婚后,她开始静静等待自己的爱人谢某,希望他能尽快办理离婚,然后过自己名正言顺的生活。
谢的想法一经说出,就遭到家人的强烈反对,没有人支持他。迫于压力,谢带着妻子外出打工,试图躲避嫌疑人。
嫌疑人找不到谢某,看到他已经结婚离婚。现在他一无所有,一时气愤,于1月16日带着农药来到谢某家。
仇恨让犯罪嫌疑人此时失去了理智。她在房间里残忍地杀害了谢的三个孩子,然后喝下随身携带的毒药,服毒自杀。
犯罪嫌疑人心理:让谢某痛苦内疚一辈子。我觉得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是你谢某辜负了我。虽然我找不到你,但我可以伤害你的孩子,让你感到后悔和自责。这种感觉可能会让你更加痛苦。
谢某目前的处境绝对困难。确切的说,他的三个孩子虽然是被犯罪嫌疑人杀死的,但都是自己开始的。
他会一辈子活在愧疚和自责中吗,妻子失去了三个孩子还会继续和他生活吗?而且因为老公出轨,被小三报复,我觉得99%的女人在这样的情况下都要离开他。
谢某背叛家人和妻子,就种下了事业。现在的局面是原因的果实,但这个果实太残酷太可悲。
我们谴责犯罪嫌疑人的残忍,因为孩子是无辜的,孩子不欠她什么。就因为他们是谢的孩子,我们就对他们下此毒手。可见犯罪嫌疑人在作案时心理已经严重扭曲。
虽然她已经服毒自杀,但从情感上来说,她的死不足以赎罪。
谢本人虽然没事,但也应该受到谴责。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杀了他的三个孩子。
除了无辜的孩子,谢的妻子也是最大的受害者。她老公出轨,却间接害死了她的三个孩子。她该如何面对未来的生活?
不道德的契约也是契约。虽然谢某和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不道德的,是违背公序良俗的,也是挑战社会的道德底线的,但是面对目前的情况,我真的很想谈谈“如果”。
如果谢当初遵守当初的承诺,履行自己的诺言,背叛了自己的家人,妻子和孩子,和犯罪嫌疑人走在了一起,虽然两人都有可能被指控,但孩子本不该遭受这场浩劫。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果谢当初坚持离婚,结果应该是好的。
如果只是两个人之间的暧昧关系,没有牵扯到家庭,虽然还是违背道德,但也不会造成比现在更坏的后果。
当今社会,我们非常注重契约精神。无论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契约,双方都应该遵守,否则很容易引发冲突。
如果没有把握,不要轻易承诺。承诺一出,双方的合同就开始成立。
一个理性的人,面对一方的“违约”,会选择理性的方法和心态去处理。极端的人,面对对方的“违约”,会选择极端的方法来“处理”问题。
“没有金刚钻就不要搞瓷器”其实是契约精神的前提。说起来容易,但要考虑能不能做到。根本不要承诺什么困难或者不可能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