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任山东省企业工委副主任、工委委员、干部处处长。
2004年5月至2005年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助理巡视员。(副厅级)
2005年至2010年6月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党委委员。
2010年6月起任山东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山东省国资委山东省监察厅监事。
2013年,孔繁泰因受贿罪被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