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职责:主要负责团委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议和团员(团员代表)会议。
1、在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团委的工作。
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共青团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3.集中精力做好各阶段的中心工作,督促指导团委各部门和团委总支做好经常性工作。
4.抓好团委队伍建设,维护团委集体领导和内部团结。
5、经常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汇报和请示,及时向下级团组织传达上级指示和安排工作。
6.指导制定年度和学期总体工作思路和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和经验推广。
7.主持团委例会,研究决定有关问题。
8.负责团委经费的使用和审批。
9.完成同级党委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