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
一、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王佳在2008年2月之前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违反《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二,没有会计检查和审计制度。违反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应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收入、费用、支出、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