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粮”,又称“供养”,因其为清真寺师生募集的粮食而得名。在旧时代,教师和学生的日常住宿费用一般由清真寺和作坊支付。
这是穆斯林人民的自愿捐赠。每年夏收秋收后,每个农民根据收粮的多少和家庭的经济情况,发放不同数量的新粮,由清真寺保管和发放。不足部分由“主麻聂帖”补充。在一些地方,穆斯林轮流负责膳食。
法来实行供养,也叫“传饭”。
“学董”,又称“社头”、“社头”。指清真寺管理机构的负责人,相当于今天清真寺的民主管理委员会主任,负责任命伊玛目和筹集资金。
经费、寺庙财产管理、殡葬、节庆宗教活动策划等公益事项。经过寺庙广场穆斯林的咨询推荐,大多是当地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有影响力的人来承担清真寺的部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