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上午,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前段时间引起全国关注的“大头娃娃”蛋白固体饮料事件的调查处置结果。
湖南“大头娃娃”事件回顾5月,郴州永兴县部分婴幼儿家长发现孩子出现湿疹、体重严重下降、不停拍打等一些异常情况。
这些家长发现,由于对普通奶粉过敏,他们都选择给孩子买一种叫“倍他明”的蛋白质固体饮料。母婴店的店员说是专用奶粉,适合奶粉过敏的宝宝。
最可怕的是,喝了这种“奶粉”的孩子,有的已经出现了颅骨膨出的症状,看起来像“大头娃娃”。
于是这些家长开始咨询专家,专家说这种蛋白固体饮料不是奶粉,不能为宝宝的成长提供必要的营养。长期食用会使宝宝缺乏营养,引发各种疾病。
也就是说,这种所谓的蛋白质固体饮料不能代替奶粉长期给孩子喝,店家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事件发生后,当地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奶粉”生产厂家和保险商孕婴店进行调查。
“大头娃娃”事件:涉事经销商被罚200万。今天上午,处理结果出炉,湖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披露调查结果和处罚结果:
[1]涉案产品“甜菜碱”,有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经检测,湖南省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研究院发现33项主要质量安全指标符合标准,不存在质量安全问题。
[2]方爱英母婴店存在“对其产品进行虚假的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将‘倍他明’宣称为奶粉出售”的行为,存在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事实。责令立即停止虚假宣传,罚款200万元。
事件的结论最终被定性为“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而且厂家因为质检合格,免于处罚。
老刘认为,虽然200万罚款是顶格处罚,但是涉及到婴幼儿食品安全,应该加大处罚力度,食品安全不能马虎。只有加大处罚力度,才能遏制不法经销商追逐利润,肆意进行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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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丰富;注意老刘,越来越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