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说的一般是指三星堆文化或三星堆遗址。
三星堆名称的由来“三星堆”原指位于四川省广汉市南星镇三星堆村的三座土堆。这些土堆长约两三百米,呈穹顶状,俯瞰着黑夜中的三颗星星空,故名三星堆,又因南北面对古月亮湾,也留下了“三星堆”的美誉。
关于这三个土墩的形成,一直有各种各样的传说。后来考古已经证明,这三个土墩不是自然形成的,而是古代夯墙的遗迹。可惜由于现代砖厂取的土,三座土堆目前只剩下一半,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我想说的是,“三星堆”这个名字本身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不是根据出土文物的特点来命名的。和古蜀文化的神奇色彩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只是一种文化的命名方式。
三星堆文化的命名三星堆文化的命名是根据1933年至1980年和1981年的几次考古调查和发掘所获得的资料。根据三星堆遗址古文化在四川分布广泛,有一组不同于任何其他考古文化的特殊形态,发掘者建议将这一考古文化命名为“三星堆文化”。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考古文化命名最常见的原则是以典型遗址首次发现的小地名命名。
比如仰韶村、河姆渡村、周口店镇、良渚镇、龙口镇等。,都是靠这样的命名方法在考古界成名的。那就是命名其实和文物的特性并不一样。一件文物的发掘或发掘,可能与它所代表的文化的命名方法无关。这其实回答了很多类似的问题,比如:
问:为什么叫河姆渡人?而不是张三或者李四?
回答:因为是在河姆渡村发现的。
问:为什么叫三星堆?
回答:因为这三个土墩是在三星村发现的。
这个清单还在继续。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文化的定义不是任意的。这是有原则的。(指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
首先,一种文化必须有一组特征。按照我国考古学家夏鼐先生所强调的,一组特征至少要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方,而一组特征类型不一定是最重要的东西,但其内涵一定要明确。比如陶器,“必须由某种材料以某种方法以某种(或几种)形式和某种(或几种)纹饰制成的陶器”,而不能
三星堆出土的文物符合以下条件:出土的青铜器、金器、祭祀坛等文物和建筑在形制、材质、文化符号等方面具有一组特征。
第二,最好找一个以上同类型的站点。
三星堆文化遗址群规模巨大,总面积约1200公顷。已查明的古代文化遗址有30多处。三星堆、月亮湾、西泉坎、狮子岩都是三星堆文化的一部分。
第三,要对这种文化的内容有充分的了解。至少有一个同类的遗址做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研究,充分了解了它的特点和构成这种文化的各种“元素”。仅仅根据收集到的一些材料,是不可能匆忙给一种新文化命名的。
三星堆遗址中,“祭祀坑”一号坑和二号坑共出土文物6662件(碎片可以一起辨认的个体)。除了中原地区常见的一些夏商时期的青铜器外,大部分都是过去从未发现过的新器物。这是三星堆文化区别于其他任何考古文化的证据,也是符合第三原则的依据。即出土的带有青铜器的文物不仅数量众多,而且与其他地区的文物也有所不同。
这就是学者们常说的考古文化命名“三原则”。
夏奈先生认为,“考古”似乎是一种文化最常见的命名方式,即以首次发现的典型遗址(无论是墓地还是居民地)的小地名命名。于是夏奈先生的说法成了第四条命名原则:
第四,以首次发现的典型遗址的小地名命名。
如三星堆文化(三星堆村)、仰韶文化(仰韶村)、河姆渡文化(河姆渡村)、良渚文化(良渚)、龙山文化(龙山镇)等。需要注意的是,文化遗址并不局限于最初被发现的地点。例如:
比如良渚文化就是指余杭县良渚、平遥、安溪之间的很多遗址。是长江下游良渚文化的代表性遗址。1959年根据考古实践命名为良渚文化。
需要注意的是,三星堆文化的文化内涵经历了两个阶段:一是1986年以前提出的三星堆文化概念,通常被认为是早期蜀文化,但尚未被公认为古代文明概念。
其次,直到1986年两个“祭祀坑”的发掘,出土了大量的青铜器、金器、象牙和数以千计的海贝,再加上后来三星堆古遗址的发现。这些重大考古发现重新定义了三星堆文化的含义,即三星堆文化不再仅仅是早期蜀国文化的象征,而是一个拥有城市、青铜器、文字和大型礼仪建筑的古代文明。